3月1日起开始实施《公司(修订)条例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。如未有履行《修订条例》所述责任,即属刑事罪行。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(即2近3000元),如情况适用,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。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,虚假陈述即属犯罪,一经定罪,可处罚100000-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。
SCR建册,未登记备案,即触法。企业应尽快办理SCR,越早办理,风险越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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