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,《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、《马德里协议书》成员国。因此国内申请新加坡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单一国注册2种形式注册新加坡商标。具体采用哪种形式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。
新加坡保护的商标为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联合商标、证明商标及防御商标,最为案见的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商品和服务商标,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∶申请人名称及地址,申请商标或服务项目,商标图样,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根据新加坡商标法第7条的规定,拒绝注册的绝对理由:
(1)不符合商标定义的;
(2)缺乏显著性的;
(3)仅仅由指定商品/服务类别、制造时间等特点的;
(4)被公众熟知的。
(5)商品本身的形状,给予商品潜在价值的形状;
(6)违背社会道德和规范;
(7)具有欺骗性(包括错误的指示商品来源、质量数量等);
(8)在新加坡其他法律中明文禁止使用的标识不得注册;
(9)恶意申请的商标不得注册;
(10)酒类商品的地理性指定标识有误导性的不得注册,只要含有对酒的类型、风格等有虚假指定性的任何词语或者图样都不得注册;
(11)56、57条规定的情况不得注册(国旗国徽等国际组织的标志等);
(12)总理有特权可下达命令拒绝注册;
(13)违反12条的不得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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