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离岸公司是否需缴香港利得税?
《税务条例》并没有豁免离岸公司缴纳利得税的条文规定。离岸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,应根据该公司在香港经营的业务性质及范围而定。
2、什么情况下离岸公司需缴利得税?
一般来说,某一公司在香港经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,并从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,就必须缴纳相应利得税。这项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在香港及在海外注册成立的公司。
3、如何判断是否在香港经营业务?
这一情况必须根据实际确定,每家公司的情况都不相同。不过,应该注意的是,公司不一定要有大量的业务在香港进行,才算是在香港经营业务。该公司在香港的代理,所进行的活动,也会被列为考虑的因素。
4、如何决定利润是于香港产生、或得自香港?
这一点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。一般原则是,要查明该公司哪些活动产生了特定的利润,以及进行这些活动的地方。
5、在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如何申报?
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,必须遵守与香港公司相同的申报规定。基本的规定为:该公司须向税务局的商业登记署申请登记其业务,并向香港税务局提交该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。
如该公司在任何一个课税年度有应缴税的利润,但并未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,则该公司必须在该缴税年度的评税期完结后4个月之内,以书面通知税务局须要纳税。此外,公司需要保存足够的英文或中文记录,以便易于确定应评税利润,并将相关记录保留至少7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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