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成立公司后在内地开展业务,不能直接经营,需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:
1、品牌授权
香港公司将品牌、商标等无形资产授权给内地企业使用,内地企业进行生产和销售,双方签署合同明确权利义务。这是最常用且节约成本的方法,还能为内地产品贴上 “进口货” 的标签,提升品牌形象和认可度。
2、成立代表处(办事处)
若香港公司只在内地联系客户、不用于经营,可成立代表处。准备好申请资料后向当地工商局申请登记,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、外汇登记、税务登记等手续(香港公司文件需公证认证)。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、宣传,不能处理业务合同签署及收汇款等经营活动 。
3、在大陆成立外商投资公司
成立中外合资企业:香港公司与内地企业合作投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,能引入资金、技术和管理经验,享受内地政府给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。
成立外商独资企业:以香港公司名义回大陆投资成立外商独资企业(香港公司股东至少一人是境外人士),可合法挂牌经营,享受返程投资最高优惠,最低税务可达 15%,还可享受进出口生产、零部件、办公用品等原材料的减税政策。
香港公司在内地开展业务的优势主要有:
1、良好的国际品牌形象:有助于提升内地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认可度,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。
2、享受优惠政策:香港公司在内地成立外资企业,可享受内地政府给予外商的税收优惠、土地优惠、人才引进优惠等政策,节省成本、提高效益 。
3、税务规划优势:香港税制简单,税率相对较低,且无增值税和营业税。若利润来自海外,还可申请政府豁免利得税,有利于企业进行税务筹划。
4、资金运作便利:香港无外汇管制,资金进出自由,可自由接收外币,企业能更方便地进行资金兑换、调动,获取国际信贷,开展海外融资上市等活动,也便于直接从海外采购质优价好的原料,节省时间和成本。
5、公司注册与维护简便:香港公司注册程序简单,每年只需进行一次税务申报,注册资料及文件有较高保密性,管理简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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