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6月底,中国香港公司总数达到 1,384,504 间。其中,上半年新成立的本地公司总数为 56,253 间,环比上升了11.07%。远超同样作为离岸金融中心的BVI和新加坡。
7月13日,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发表了2021年上半年统计数字。上半年新成立的中国香港公司总数为 56,253 间,环比上升11.07%。
其中,一月注册成立公司总数为 9,766,二月注册公司总数为 6,328,三月注册公司总数为 11,414,四月注册公司总数为 10,045,五月公司注册总数为 8,953,六月注册公司总数为 9,747。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出,作为国际金融中心,香港的投资吸引力仍在不断扩大,公司注册业势头依旧强劲。
香港税务政策有多优惠?
香港历来都是以发展贸易为主要政策,为便于所辖企业的发展,除了极为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外,香港公司所执行的税收政策也极为简单。
一般来说,香港企业只涉及:利得税、物业税、薪俸税。
香港的利得税实行两级制:在企业利润首200万港币内所得税率为8.25%,在企业利润200万以上的所得税率为16.5% (低于中国大陆25%的基准所得税税率)。
正常情况下,香港公司涉及到的主要税种为公司利得税和薪俸税,只有涉及香港物业才会产生物业税,而且如果没有盈利可以不用缴纳利得税。
更重要的是,香港还采用“地域来源”原则征税。
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,企业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,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。(但在收入来源国仍需缴税)
作为世界金融中心,香港与多个国家签署了规范经贸活动的双边协定,其中就包括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”,以免香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,对同一纳税人进行重复征税,加重纳税人负担。
大部分外贸企业在香港注册的公司,其产生收入的业务实际发生地并不在香港,因此就非常匹配香港地区离岸豁免缴纳利得税的规定,就无需再次向香港政府缴税。
综上所述,香港公司拥有极为有利的税务优势:税种少,税率低,无流转税。
在CRS协议实施及全球反避税的大环境下,合理利用香港公司进行税务筹划,有效减轻税务压力,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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